如果按正常写就可以的,偏偏要把人的恶写大,把善写小,所谓的刺激读者继续读下去,这反到是令人跟**,就第一件事而言,小孩偷吃外卖,在现实世界里,但凡事经过九年义务教育的人都会理想的看待事情,除了极个别漏网之鱼和圣母心爆棚的人,这种人最容易被带节奏。我敢说百分之九十的人都会站被偷外卖的人,只是现在的法律围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,所谓的公平,我只想说公道自在人心。再回到这个小说,主角被偷了十四次外卖,笑死我了,但凡是个人被偷了两三次就直接报警了,主角的心真大,还学什么法律,学nm,还有说主角喜欢吃变态辣,那前面怎么不点,还要第十四次才点,只能是为剧情准备咯,还说不是故意的笑死我了。